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日期:2013-12-20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于2013年12月23日——12月27日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三级乙等不发证书)。领取证书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过期不候。

  领证地点:一分部逸夫文科楼314室
  领证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931-8912986

文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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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图:
    编辑: 法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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