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日期: 2014-12-22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2日—12月26日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三级乙等不发证书)。领取证书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过期不候。

  领证地点:兰大一分部逸夫文科楼320室。
  领证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1-8912986

文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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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图:
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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