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 2014-12-31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甘肃教育社《关于联合开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甘教社〔2014〕0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要求。
  2.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深受学生喜欢、家长称赞和社会公认,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满意。
  3.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教学功底,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二、推荐名额及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1人,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学校评审后确定上报1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候选人。
  推荐材料包括:
  1.候选人的个人信息、从教经历、所获荣誉及表彰奖励、典型事迹。典型事迹应当突出个人事迹,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2.彩色工作照3—5张;
  3.从教以来,撰写或发表的能够展现本人教育教学思想、从教心得的随笔、论文1—5篇;
  4.从教以来,个人认为最精彩最满意的课件、教案1—5篇,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或发表在国家级报刊上的优先;
  5.能够反映教育教学风格和成果的音频视频素材,包括课堂实录、微课、微电影、纪录片等;
  6.学生、家长对老师的评价。

  请各单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于2015年1月8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贵勤楼451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912166
    邮箱:dwxcb@lz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31日

发现错误?报错
文:
图:
编辑:法伊莎
 

推荐关注

阅读下一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