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廉政网】兰州大学:建立巡察机制 强化党内监督

日期: 2016-12-24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11月29日,兰州大学开展校内巡察工作,校党委抽调13名干部组成2个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调阅资料、受理来电来信来访、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机关党委和物理学院党委进行为期4周的巡察。

  据悉,在校内开展巡察工作由兰州大学党委经过认真调研和精心准备,根据《兰州大学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实施,是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工作办法》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和巡察方式、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方法和流程、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对校内巡察工作进行规范。办法强调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着眼于通过预防性、诊断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提高,着力解决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着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兰州大学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校纪委书记负责具体工作,巡察工作办公室挂靠校纪委。巡察工作分为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督查巡察。常规巡察主要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开展巡察。专项巡察主要针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或信访较多、管理问题突出、师生意见较多的单位等开展专项巡察。督查巡察主要针对学校督查事项进行跟踪、再督促。

  甘肃廉政网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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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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