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2月集中办理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日期: 2018-12-18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各位同学: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拟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4日进行2018年第四季度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本次报销事宜如下:

一、报销范围:在校已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大学生,符合报销规定的校外普通门诊医疗费。

二、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校内病历(有转诊记录)、校外就诊医院病历、就医发票(校医院转诊医师签字)、处方电脑付联、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急诊需有医院急诊相关资料。

三、需报销者填写附件中的“兰州大学学生门诊费报销申请单”,并粘贴相关票据。

四、报销地点及时间:

榆中校区:校医院办公室、财务科
   时间:
20181225、26、27830—12:00 ,14:30—17:30)

盘旋路校区:校医院医务科、财务科
   时间:
201912日、34日8:30—12:00 ,14:30—17:30)

附件:兰州大学学生门诊费报销申请单

兰州大学校医院
2018年12月18日

发现错误?报错
文:
图:
编辑:赵洋
 

推荐关注

阅读下一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