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兰州大学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下称责任书),并分别填报“兰州大学实验室(科研类)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一览表”及“兰州大学实验室(教学类)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一览表”(下称一览表),于12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责任书》一式两份(请用A3纸张打印在一页内)及“一览表”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技术安全科(贵勤楼337A室),“一览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chengshh@lzu.edu.cn。一览表的信息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的重要保障,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准确填写,及时上报。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8914386
附件:
2. 兰州大学实验室(科研类)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一览表.doc
3. 兰州大学实验室(教学类)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一览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