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18-12-27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209号),结合我校12月5日《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坚决遏制校园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拟于2019年元旦前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稳固我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强化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检查安排

本次安全检查采取校领导带队,分组分片的模式进行,检查时间从发文起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但务必在12月29日前结束,检查联系事宜由各组联络人负责,学校办公室联络员负责通知校领导,保卫处联络员负责通知各部门,并确定检查部位和路线。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由副校长徐生诚带队,主要检查城关校区西区。检查组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研工部、后勤保障部等单位的负责人。联络人:保卫处吴建强、学校办许瑾。

第二组:党委副书记曹爱辉带队,主要检查城关校区东区、一分部、二分部、小学、幼儿园、护理学院、草科院。检查组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研工部、学工部、后勤保障部等单位的负责人。联络人:保卫处韩来相、学校办靳瑞明。

第三组:校长助理范宝军带队,主要检查榆中校区。检查组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榆中校区综合办、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学工部、后勤保障部等单位的负责人。联络人:保卫处薛峰、学校办吕洁。

2019年1月3日前,各联络人将所在组的检查情况报送保卫处办公室201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cf@lzu.edu.cn,联系电话8912219。安全检查汇总表格详见附件《安全检查记录表》。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规定要求,及落实开展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二)各单位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学院要加强学生在元旦等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对节日和假期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早摸底登记,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抓紧查明原因。

(三)各类教学场地、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安全检查。检查中特别注意,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有无擅自改装、拆除电器设备、乱接乱拉电线、线头裸露和电线老化等现象;清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现象;确保学生公寓楼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备、正常有效,学生宿舍安全用电。

(四)各单位所属建筑物消防安全情况和门卫值守情况。主要检查场所安全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备、能否正常使用,门卫、消防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值班、巡查记录是否按时如实填写。

(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牵头对各学院所属实验室、所、中心的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化学危险品、剧毒品、病毒、放射源、气体钢瓶等危险源管理制度及运行情况;实验室垃圾处理情况;实验人员是否按相关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六)学校基建、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管理的施工工地,相关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以排隐患保安全为主线,排查整治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高空作业的相关防护措施情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是否配备充足的灭火器具;校内临时工棚是否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作业现场标识和围挡等是否合理等。

(七)后勤保障部负责的生活用水、饮食和交通安全情况。主要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和环境卫生情况,食品原材料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各环节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校车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八)附小、幼儿园、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重点排查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和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注重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切实作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发现隐患,指出问题,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二)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检查组,在落实自身安全责任的同时,高度重视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三)学校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检查和督办,各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职责,督促整改,抓好抓实。对于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问责追责,责任到人。

(四)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安全工作宣传引导,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群防群治,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家属院、资产经营公司、劳动服务公司、附属中学等单位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自行安排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附件:安全检查记录表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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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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