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日期:2022-12-26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各学院、研究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要求,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寒假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含青年研究员)、学院(研究院)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人员、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人员。

二、主要内容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分为“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和其他课程。

2022年12月3日起,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主要包括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教师的心理健康等内容。

2023年1月5日,上线其他课程,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优秀教师典型学习以及关心关爱教师和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等内容。

三、学习方式

登陆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2022年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 年1月5日至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

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学院、研究院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做到应学尽学。

迅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保证所有教师在开展直播在线教学活动前,熟练掌握软件平台安全保护功能相关操作,全面提升教师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做好支持服务。要逐步完善教师寒假、暑期研修的常态化机制,探索构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促进教师发展的模式,服务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要及时为教师学习提供支持服务,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三)做好工作总结。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梳理专题研修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专题结束后8 个工作日内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jsjx@lzu.edu.cn)。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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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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