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12-27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新疆乌鲁木齐“11·24”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岁末年初火灾风险。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50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安〔2022〕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在近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安排

(一)单位自查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用电线路是否安全可靠;

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遮挡、堵塞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

4.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处置是否妥当;

5.本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二)学校检查

学校定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9时对各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1.城关校区西区检查小组

小组成员:研工部、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工作人员。

联络员:杨竹林

2.城关校区东区检查小组

小组成员:学工部、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江龙

3.榆中校区检查小组

小组成员:榆中校区办、学工部、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等部门工作人员。

联络员:耿超

(三)职能部门检查

各职能部门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上旬在全校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含实验室压力容器);

2.后勤保障部负责学生公寓、后勤保障、饮食及校车安全,压力容器、燃气管道及相关实施、用电安全、高空坠物等(含家属区),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安全(含地面塌陷检查),以及家属区消防安全;

3.保卫处负校园消防、交通安全及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4.学工部、研工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学院开展学生寒假返乡返校及实习期间安全教育工作;

5.基建处负责在建项目施工安全;

6.资产处负责学校公共用房安全及各家属区建筑物安全;

7.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两所幼儿园和附属学校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对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周密部署。

(二)各职能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找准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到排查问题不遗不漏,整改落实一盯到底,绝不走马观花,一带而过。

2023年2月8日前,各职能部门将开展安全检查及重大隐患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bwb@lzu.edu.cn邮箱,联系电话:8912219。

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发现错误?报错
文:
图:
编辑:魏丽红
 

推荐关注

阅读下一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