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国际课程与实践周”开课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12-31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联合教务处、研究生院,于2023年继续举办“国际课程与实践周”(以下简称“课程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课程周拟开课时间为2023年7月9日至7月22日(2023年暑期学校第1-2周)。

二、授课对象

课程周课程面向全校本科生与研究生开设。

三、授课要求

(一)课程内容

课程应兼顾专业类课程与通识类课程。专业类课程以讲授学科专业知识、学科前沿与研究动态及企业行业最新发展资讯为主;通识类课程以拓宽知识视野、培养思辨能力、提升科学素养和增加跨文化理解与跨文化沟通交流为主。

(二)学时学分

每门课程为18学时,本科生可计1个学分,研究生可根据需要申领课程修读证书。

四、授课形式

课程全部采用全英文授课,以线下授课为主,部分课程可采用线上授课方式,或线下讲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每门课程授课教师以不超过3人为宜。

五、授课准备

课程确定开设后,各教学单位应与外籍授课教师签订授课协议,按照要求将课程信息提前录入兰州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并办理邀请外籍教师授课手续(另行通知),做好开课前各项准备,以便学生选课和上课。

六、课程管理及费用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课程内容严格把关,并做好与外籍授课教师的对接联系工作。学生通过课程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分/证书。外籍授课教师课时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由国际处承担,其中课时费按每门课程(18学时)15000或18000元人民币(税前)计算,交通费及住宿费标准参照《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21〕49号)。

七、组织申报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掘各自国际合作资源,发挥学院教师能动性,积极联系外方高校或学术研究机构(含世界知名企业和行业研究机构),通过柔性引进工作方式邀请国(境)外高水平专家、教师为我校学生开设国际课程,与外方商定后申报课程周开课计划。各教学单位应注重结合课程周,推进与外方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长期实质性合作,为打造学科高水平合作增长点奠定基础。

请各教学单位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于2023年3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jkc@lzu.edu.cn,纸质版由学院签字、盖章和汇总后送至国际处(贵勤楼A205)。国际处集中课程信息并商教务处、研究生院后确定开课名单。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常莉莉,8915626,17393106380;

王阿菊,8915626,13919251653。

附件:

1.兰州大学2023年“国际课程与实践周”开课信息表

2.##单位2023年“国际课程与实践周”开课计划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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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曾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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