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民委办公厅开展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12-29 阅读: 来源: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

开展“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实,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开展该项工作,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作用,国家民委决定在“一带一路”建设沿线省区具备条件的院校设立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做好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研究中心须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国别区域定位,有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的科研力量及相关学科和专业支撑;领导重视,物质保障有力, 能确保经费投入,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材料

下载并填写《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份、《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isj@lzu.edu.cn。

截止时间:请于2020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与基地管理办公室(贵勤楼A406)。

联系人:李树军

联系电话:8912125

附件:1.《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

2.《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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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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